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491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校领导开展安全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重点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检查对象

学校重点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重点实验室制度建设、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重点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体系、重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台账、重点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定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各重点实验室对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平台中“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所发布的检查指标,开展自查。

2.各重点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在系统中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 61日前,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平台中“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各重点实验室完成填报,各单位负责人完成审核。联系人:张中,电话:6382818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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