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浏览次数:485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下实验室运行安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结合实际,制定寒假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2.加强危险物化学品管理。所有化学品须科学分类、入柜贮存、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领用、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责任人,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六双”管理。

3.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所有实验室封闭管理,各实验室须做好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备和压力容器的检查工作,严禁人员进出,封门前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4.因特殊情况需开放的科研实验室,所在单位必须严格审查实验项目、场所条件、保障措施、应急手段等是否完善,否则不得开展,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实验室值日值班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和进出实验室师生信息登记制度,经导师、实验室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审核审批,报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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