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备案审核材料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563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教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报销,结合国有资产处《关于规范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购易耗品是在招标定点单位采购,非定点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备案审核所需材料:

1.发票

2.物资供货清单

3.实物照片

4.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案表(教学经费)(资产处网站下载)

三、相关要求

1.发票金额要与物资供货清单金额一致;

2.物资供货清单应包含总价,且要有供应商印章,送货人、签收人、证明人签字,且签收人和证明人不能为同一人;

3.实物照片清晰,便于实物一一对应核实。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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