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采购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560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与审批

1.所有教学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需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http://219.231.15.92/)申请,在招标确定的单位采购,否则不予报销,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普通化学品采购申请由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审批,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采购申请由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审批,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申购还需在公安系统(附件2)中完成报备审批后方可采购。

3.所购化学品和气体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各实验中心预算(附件3)。

二、送货和入库

审批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通知各供应商。化学品直接送至所在学院危化品储存室,由申购人和危化品储存室管理员共同验收登记入库后,方可领用。

用气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气瓶租赁安全协议,一批一签(附件4)。安全协议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送气到指定地点。

三、领用与使用

化学品使用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办理领用申请,经危化品储存室管理员和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库。

化学品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平台中进行使用登记,未用完的需及时归还至危化品储存室。

四、报销

每学期末,由各实验中心汇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对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联系人:邢栋  18019903113  48504418QQ

附件:1.危化品操作手册(分角色).zip

2.管制类化学品公安系统登录网址.docx

3.各教学实验中心化学品和气体采购预算.xlsx

4.气瓶租赁安全协议.docx

5.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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