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
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要求,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见附件),其中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基础报表,综表是由基表数据经软件(统计)生成的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各报表数据统计截止时间7月10日。
二、填报安排
1.每个基表填报由牵头单位负责原始数据汇总,配合单位积极响应做好填报工作,详见下表:
简 称 | 表 名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各教学科研单位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教务处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教学科研单位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人事处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处 | 各教学科研单位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处 | 科技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综表一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 |
|
|
2.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准确填写《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的9至34项,其中教学实验室信息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科研实验室信息报科技处汇总。填报说明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转发的教育厅通知。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填报以《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通知》为准。
三、填报时间
各牵头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需落实一名联系人, 7月20日前将基表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王涛、王雅,电话:63828189,地址:实验综合楼1708)。
附件:报表样式.zip
安徽建筑大学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