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与运行考核管理办法》(校字〔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对2019-2020学年,实验室在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截止2020年7月10日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入账的,能独立使用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原则上用于管理和保障的实验室资产,如:台柜类、桌椅类、清洗装置、防护装置、个人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不在此次检查考核范围内。
二、教学科研单位自查
1.自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8月31日。
2.自查内容:
(1)详细核对本单位2019-2020学年新增实验室资产基本信息,建立2020年实验室资产台账,备查。
(2)逐台核查本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40万及以上的自查情况填报附件1,40万以下的自查情况填报附件2,并汇总填报附件3。
(3)做好2019-2020学年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料归档工作。
(4)2020年8月31日前,将附件1、2、3电子版及附件3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学校检查考核
9月-10月,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外请专家组成的学校考核组,对照学院自查情况,现场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雅,电话:63828189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学年度考核评价表(单价人民币4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用).docx
2.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学年度考核评价表(单价人民币40万以下仪器设备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