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及其沾染物存入废弃物暂存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2503

各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及其沾染物(以下简称“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程序,保护环境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废弃物分类和收集

(一)液态废弃物。包括有机废液,酸性废液,碱性废液,含重金属废液。

1.废液桶材质及废弃物标签填写要求。废弃液需分类存放在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质的25升小口方桶内。桶外须粘贴系统中打印的废弃物标签,必须包含所属学院、实验室、联系人及电话、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

2.废液桶内药品存放要求。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废液桶中,并粘贴上系统中打印的废弃物标签。为了防止漏液的发生,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使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不可装得过满,须保留20%的剩余空间。

3.废弃试剂原液存放要求。废弃的试剂原液必须用密封良好的试剂瓶盛装并标明成分,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塑料箱内,箱外粘贴系统中打印的废弃物标签。

(二)固态废弃物。包括废固态化学药品,废弃试剂空瓶、包装物、枪头、手套和容器等沾染物。

1.废固态化学药品存放要求。废固态化学药品必须存放在相应的试剂瓶内,容器须密封良好并外加标示,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纸箱内,纸箱外要粘贴系统中打印的废弃物标签。

2.废弃包装物、枪头、手套和容器等沾染物存放要求。废弃包装物、枪头、手套和容器等沾染物要密封后统一存放在结实的纸箱内,并在纸箱外标明废弃物名称。

(三)剧毒废弃物。实验室产生的剧毒废弃物,应保存在原包装容器中,不可将几种剧毒物质混在一个容器中,或将剧毒物质倒入其他装有废液的桶里。剧毒废弃物暂存在危化品储存室,不入废弃物暂存柜。

二、废弃物入柜流程

各实验室废弃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登记(详见操作流程),经审批通过,由我处检查装箱情况合格称重后,方可入柜。

三、出现下列情况将不予回收处置

(一)废液桶包装不合要求:

1.废液桶不是25HDPE材质的小口方桶。

2.废液桶漏液,或密封不严,可能导致渗漏。

3.废液桶外壁没有粘贴废弃物标签或者废弃物标签信息填写不全。

4.废液桶磨损严重,不宜再使用。

5.不相容废液存放在同一废液桶内。

(二)废弃瓶装试剂包装不合要求:

1.固体试剂或试剂原液没有装在试剂瓶内。

2.试剂瓶外没有标识。

3.试剂瓶破裂或没有密封。

4.废弃试剂没有放在纸箱内。

(三)存放废弃试剂的纸箱或塑料箱不符合要求:

1.箱外部没有粘贴废弃物标签或者废弃物标签信息填写不全。

2.箱内试剂没有按照要求分类封装。

3.箱底部没有用胶带纸进行加固。

4.箱体不结实或已破损。

5.箱内存放不相容的试剂。

(四)不明成分的废弃物

 

附件:废弃物入柜操作流程.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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