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和存储以及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以及实验室安全设施、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查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要注重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
2.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应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高度重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清除。
3.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清单》(附件),纸质盖章于2020年1月7日下班前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邢栋,电话:63828189,地址:实验综合楼1708)
4.2020年1月10日前由校领导带队,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