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汇集、整合和优化学校科技创新资源,更新科研项目储备库,现学校将依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101号》组织一批科研项目入库,并择优遴选若干个进行培育,列入学校科研基金资助计划。为了做好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聚焦我校各科研平台研究方向相关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为具备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科研活动方面已取得相应的科研成就,原则上为各科研平台成员。
2.拟推荐项目需坚持目标导向,重点培育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一等奖或有良好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并且以国家、安徽省有关科技政策文件为依据,紧密结合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彰显特色。拟申报入库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基础,预期成果需量化、可考核。
3.各部门应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凝练评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成员填写《安徽建筑大学项目库(自然科学)项目征集表》(附件1);
4.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101号》管理规定,对入库超过2年,未获得立项培育,或未实现成果托管、技术转移的项目,将清理出库。已入库且未被资助项目(附件3),如需修改完善之前的项目信息,请重新填写附件1,以备今年评审;已入库且被资助的项目,项目执行期间不可再申请。
5.项目库项目征集表中的“预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请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中要求填写。
4.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25日前,按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分类,将征集表电子版(附件1)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反馈联系人电子政务,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 杨丽媛63828063
社会科学 任 磊63828059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