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我校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共计划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人员8名,其中专职辅导员(男)2名、专职辅导员(女)2名、管理岗4名。
三、相关安排
本次招聘直接使用我校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成绩,不另行组织报名及考试,招聘条件、招聘组织等具体情况详见《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www.jpsos.com/rsc/2024/0619/c5207a234238/page.htm):
编制外专职辅导员(男)岗位,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4000991岗位未录用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女)岗位,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4000992岗位未录用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编制外管理岗岗位,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4000990岗位未录用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取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实施合同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有关事宜
1.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安徽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0551-63828027
监督电话:0551-63828026、0551-63828081
联 系 人:郑老师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由安徽建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