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四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一般须从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带头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
后备人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
2.业绩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业绩条件均按照《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41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审核和评审。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高层次/留学人才”(具体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应突出业绩能力、成果应用和转化等,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成果应用和转化的成效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三)我校申报人网上系统提交时间截至8月21日,同时将附件3汇总表交至所在学院。
(四)各学院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同时对其师德师风、日常思想政治表现和业绩进行审核鉴定并推荐,于8月22日中午12点前报送推荐报告纸质版和附件3汇总表纸质版至实验综合楼1815,电子版发联系人电子政务,逾期不再受理。8月22-28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奎 联系电话:63828028
附件:
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2.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操作手册
3.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pdf
附件2.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操作手册.pdf
附件3.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