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1-13浏览次数:2034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指南。其中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四、预期结项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各单位按《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认真审核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21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1份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评审排序,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步发联系人电子政务。

联系人:侯奎 63828028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含申报指南)

附件2:申请样表、汇总表

 

                              安徽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含申报指南).pdf

附件2:申报样表、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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