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133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校字〔202151号)、《安徽建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补充规定》(校函〔2015156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除高教系列职称外,至20211231日止,拟申报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高、中级职称(含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现行的各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任职资格条件”原则。申报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岗位控制、对岗申报,岗位与职称序列一致”原则。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对岗申报。

四、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

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2112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自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至20218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五、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含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与水平进行考核,对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排序推荐。

(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至人事处。

(四)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推荐,公示评审推荐结果。

六、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填写《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附件2)。一式1份,A3纸打印。

(三)《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下载后签名。

(四)述职报告(包括业务工作总结)及其评价意见。论述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及所取得的业务经验。

述职报告的评价意见由所在单位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考核评议,并填写《述职报告评议意见表》(附件4)。

(五)各种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参加科研或教研项目的批文和计划任务书等材料。

(七)论文检索。所有参评的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并填写任现职以来《论文检索简明情况表》(附件5),学校图书馆对所有参评的论文进行分类,分类后图书馆、科技处均需在该表上审核盖章。

(八)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主办单位和刊号的页面)。

以上材料从第3-8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几点说明

(一)推荐指标问题。参照2021年高教系列同级别评审比例确定推荐指标。对需要学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因岗位受限而未获主管部门批准的,责任由个人自负。

(二)材料报送时间:2021122日。

(三)通过本次评审的申报人,有效期至20221231日。

(四)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

一览表》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

情况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述职报告评议意见表》

5.《论文检索简明情况表》

 

       安徽建筑大学

        20211122日 

2021年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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