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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函〔2021〕30号
校属各单位:
为顺利开展本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度教学系列高级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及学术相似性检测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代表作鉴定及学术相似性检测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申报对象
拟申报2021年度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关于代表作鉴定
1. 申报者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一式三份纸质版和《送审代表作鉴定个人登记简表》(附件2)电子版,《送审代表作鉴定个人登记简表》提交所在单位汇总。《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封面不要用加厚纸或彩页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需填写内容处:封面(编号除外);第4页;第5-7页代表作题目,类型;第10页申报职务,代表作题目。
2. 申报高级实验师、副教授和教授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以学术论文或著作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所有破格申报者另外增加送审代表作1篇(部)。
3. 每一篇代表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SCI论文提供全文即可),复印时,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地方全部覆盖,如中英文名字、单位、联系方式、页眉页脚有名字的地方等。提交复印件的同时要持代表作原件到师资科进行验核。
4. 所有送审的代表作应为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独撰、第一作者论文(对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只认排名第一者)。对近期出版且未被相关数据库收录的期刊,只做四类论文认定,请送审人员在选择送审论文时注意。
5. 申报教授职称人员将3篇(不以学术论文或著作作为评审条件的2篇),(破格4篇,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的破格3篇)代表作单独装订成册(不要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装在一起),一式三份;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人员将2篇(破格3篇)代表作单独装订成册(不要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装在一起),一式三份。所有材料一并装袋。
6. 为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送审代表作的类型可以是高水平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
三、关于代表作相似性检测
1.申报者需提交代表作电子稿(与送审鉴定代表作一致,word、pdf格式均可),其中所有的个人信息都要保留。若代表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送检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在送鉴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
2. 申报者填写《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交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3. 申报者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4)交所在单位汇总后报送电子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
四、代表作送审及鉴定费用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600元/篇
注:代表作为学术著作的暂按双倍费用收取,所有费用为代为收取、据实支付、多退少补。代表作送审及鉴定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齐,随报送材料一起缴至校人事处。
五、相关要求
1. 申报人所提交的相似性检测、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须与公开正式发表的一致,本年度提交进行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鉴定的论文或学术著作等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 同一作者的同一篇论文的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及相似性检测结果两年内有效。若2020年检测过的文章,今年不需重新送检。
3.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包括通过考试取得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安徽省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系列标准要求执行,申报人可根据相关要求自愿参加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及相似性检测。
4. 人事处于9月8日-9日两天集中受理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符合高级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及时将代表作送审及检测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5. 具体事宜咨询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63828028。
安徽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