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度工作人员招聘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事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次数:4259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关于2021年度安徽建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度工作人员招聘考察人选公告》,学校就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具体安排:


时间

体检人员所属岗位类型

集合地点

719730

岗位辅导员(男)

辅导员(女)

合肥市滨湖医院体检中心五楼门口

720730

岗位党政管理

业务管理

合肥市滨湖医院体检中心五楼门口


3.考察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请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人员现场须签订《合肥市滨湖医院患者、体检/陪护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6.其他注意事项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指定时间空腹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事项请见《体检须知》(附件1)。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

2.考察时间为2021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考察组通知被考察对象。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或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安徽建筑大学    

2021716日   


附件1: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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