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和专家评审,确定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研究院2023年度开放课题/主任基金拟资助名单,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至6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研究院反映。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18096654693。
2023年度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研究院拟资助的开放课题/主任基金
序号 | 项目编号 | 申请人 | 单位 | 题目 | 资助金额/万元 | 资助类别 |
1 | AHZPY2023KF01 | 王海涛 | 滁州学院 | 冲击荷载作用下装配式梁柱节点子结构抗倒塌机理研究 | 2 | 开放课题 |
2 | AHZPY2023KF02 | 郭栋 | 广州大学 | 装配式轻质条板用泡沫混凝土孔隙特征的精准调控方法研究 | 1.5 | |
3 | AHZPY2023ZR01 | 陈雷雨 | 安徽建筑大学 | 基于BIM的装配式建筑协同智能建造与场景化应用技术 | 2 | 主任基金 |
公告说明如下:
1.项目研究时间从2024年6月1日 -2026年5月31日,研究周期为2年。
2.资助经费的拨付、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安徽建筑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申请书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4.项目验收时,所有资助项目成果至少满足下面3个条件中的1条,否则不予验收结题:
1)1)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SCI(非OA期刊)或中文EI收录期刊论文1篇;2)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CSCD收录论文2篇;3)授权相关发明专利1项。
5.“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研究院”(英文“Prefabricate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Anhui Province”)作为发表学术论文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通讯作者为研究院固定人员,并注明课题编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6.相关专利需联合研究院固定人员一同申请,第一发明人为“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研究院”固定研究人员,“安徽建筑大学”为主要完成单位之一,产生的知识产权费用由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单位列支。
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