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13 作者: 浏览:167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的要求,进一步鼓励我校教师开展横向课题研究,现将横向课题备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我校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二)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负责人与课题委托方(企业)签订了合同,我校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

    (三)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的时间范围为:以《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发布之后结题的项目(2022623日)。

    二、备案流程

    (一)材料准备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横向课题合同书;
    (2)横向课题资金到账证明;
    (3)横向课题研究成果;
    (4)横向课题验收证明。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审核推荐。归口管理单位实行全程网办,积极指导项目申报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和系统推荐。

    (四)打印证书。省科技厅组织对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审核、会议研究并公示后,按有关政策予以备案管理,申报人可在线打印备案证书。

    三、备案要求

    申请备案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推荐。对于项目备案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情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咨询电话

    科技处产学研管理科:0551-63828261

     附件 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doc


科学技术处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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