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雷经发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65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带头人应符合教育厅通知相关条件要求,还应具有负责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及以上)]的经历,并已经取得高水平阶段性成果如在行业内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以中科院分区备注为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有高水平论文如在行业内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以中科院分区备注为准)作为直接支撑]。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不超过10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创新团队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团队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推荐至上级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负责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及以上)]的经历,并已经取得高水平阶段性成果如在行业内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以中科院分区备注为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有高水平论文如在行业内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以中科院分区备注为准)作为直接支撑]。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推荐至上级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3.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负责承担过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的经历,并已经取得高水平阶段性成果如在行业内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以中科院分区备注为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有高水平论文如在行业内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以中科院分区备注为准)作为直接支撑],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推荐至上级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

2)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

3)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排序并在本部门公示。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将不予推荐。  

5)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的前2名中择优遴选。

6)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学院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7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基金申报者。

7)被学校或其他财政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惩戒性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停止申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科研项目。

8)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二)人文社会科学

1.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带头人应符合教育厅通知相关条件要求,还应有具有负责承担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重大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并已经取得高水平阶段性成果如在行业内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有高水平论文如在行业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直接支撑],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级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创新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且不超过10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创新团队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团队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2.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3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6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具负责承担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重大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并已经取得高水平阶段性成果如在行业内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有高水平论文如在行业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直接支撑],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3.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负责承担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或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并已经取得高水平阶段性成果如在行业内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有高水平论文如在行业TOP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直接支撑]。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4.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

2)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

3)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4)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将不予推荐。  

6)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的前2名中择优遴选。

7)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学院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7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基金申报者。  

8)被学校或其他财政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惩戒性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停止申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科研项目。

9)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三)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1.科技成果转化类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为探索出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新模式,激发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活力,鼓励高校支持与培育有转化落地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学校新设立科技成果转类项目

2)申报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专利已赋权或已申请赋权。相关知识产权对外无争议,对内完成人团队无异议(无实质技术贡献的完成人放弃处置权和收益权)。

3)申报人具有丰富校企业合作经验。重点支持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工程化研发、熟化,进而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

二、研究周期

1.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3年;对于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的,考核指标相应增加。

2.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3年;对于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的,考核指标相应增加。

3.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重点项目:2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4.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3年。

三、结题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高校自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只能归入一个项目结题,不能重复计算。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各单位组织初审,于6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评审排序,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给科技处,其中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材料报送至科技成果转化处。

3.6月3日-6月13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常委会审议,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24年度省高校研究项目立项名单,通过遴选的项目申请人在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登录网址 http://srp.ahjzu.edu.cn)进行在线填写。

4.各学院及平台指标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五、限项要求

1.在研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2.除委托项目及由企业委托开发项目立项的重点/重大项目外,本科高校项目主持人累计承担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2项(含 2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3.创新团队项目、杰青项目和优青项目每人只能主持承担1次同类别项目。

4.作为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的申请,且同时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 2个。

 

联系人:自然科学:王平 沈丹,63828063

社会科学:杨柳 刘宇婷,63828059

科技成果转化:陆娟63828195

 

附件:1.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doc

2.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人文社会科学类).doc

3.年度科研计划类别及要求.doc

4.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5.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6.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7.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8.安徽省高校科研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doc

9.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自然科学类).xls

10.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类).xls

11.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请书(科技成果转化类).doc

12.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科技成果转化类).xls

1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