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拟收回经费来源为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的2016年度学校统筹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经费来源为教育厅和学校的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的剩余经费(清单附后)。
请各单位通知涉及收回剩余经费的项目负责人核实其所涉及收回项目剩余经费中是否存在教育厅立项项目和学校立项项目以外的其他来源经费。如有其他来源经费,请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报科技处审核,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