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2版)
学科专业简介
一级学科代码:083300
一级学科名称:城乡规划学
一级学科英文名称: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一级学科 | 城乡规划学(0833) |
研究方向 | 方向I | 城乡规划与设计 |
方向II | 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
方向III | 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
| 方向Ⅳ | 信息地理与智慧规划 |
学位授权级别 | 博士 □ 硕士 Ö |
一、培养目标
1、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道德教育、知识教育、实践教育各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面向社会与市场,以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规划为核心,具备扎实的城乡规划理论和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全面综合素质的城乡规划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2、综合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事业心与艰苦创业精神,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具有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科学,求真务实,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具备成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情操高尚,行为规范。具有成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3、业务能力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或工程方面的科学技术发展和动向;具有较好的创新思维和学术修养,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研究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交流与表达能力。
二、研究方向与特色
1、城乡规划与设计
研究内容:开展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乡村规划与建设等研究,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城市土地利用与空间形态演变、乡村规划与设计等方面形成特色
2、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研究内容:开展城乡发展历史与理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等领域研究,在徽州建筑文化与传统村落发展、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等方面形成特色。
3、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研究内容:开展城乡生态规划、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城乡安全与防灾等理论与方法研究,在区域生态空间安全格局评价与生态修复、城市建成环境健康评价与优化、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等方面形成特色。
4、信息地理与智慧规划
研究内容:开展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方法、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等领域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智慧决策、城市空间环境演化模拟及可视化、城乡规划大数据建库与挖掘等方面形成特色。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跨专业或非同等学力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就读年限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2、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与团队培养相结合。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选课、课程学习、学术活动、论文选题、科学研究及论文撰写等,并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导师团队集体培养的作用。做到政治与业务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既要使研究生系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相应的实践工作能力。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同时,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导师及有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团队(3~5名导师组成),协助导师进行研究生指导工作。
课程学习与科研相结合。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并重。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自学辅导、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课程实习、规划设计实践等,教学模式可采用研讨式、专题式、启发式等。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校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
培养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学术活动(学术会议、文献阅读、教学实践、科研和工程实践等)、学位论文写作(开题报告、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论文预答辩、论文查重、论文盲审、毕业答辩)等阶段。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依据本学科培养目标和要求,建立一级学科课程平台+方向课程的体系。课程体系(不含公共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三种类型。其中,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为导师指导下学生必修课程。学生可采取多种形式选修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
2.课程安排
(1)研究生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
(2)公共学位课程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3)专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完成,非学位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期完成;
(4)研究生必修环节原则上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授课学期 | 备注 |
考试 | 考查 | 一 | 二 | 三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 | | |
2 | 自然辩证法 | 18 | 1 | √ | | | √ | | |
3 | 英语听说 | 60 | 2 | √ | | √ | √ | | |
4 | 英语阅读 | 120 | 3 | √ | | √ | √ | | |
专业基础课 | 1 |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理论 | 36 | 2 | √ | | √ | | | |
2 | 城市规划研究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
3 | 城市规划思想史 | 36 | 2 | √ | | √ | | | |
专业核心课 | 1 | 城乡规划与设计I | 36 | 2 | | √ | | √ | | 导师指导下完成不少于两门专业核心课程 |
2 | 城乡规划与设计II | 36 | 2 | | √ | | √ | |
3 | 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4 |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5 | 空间规划管理与治理政策 | 36 | 2 | √ | | √ | | |
6 | 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 36 | 2 | √ | | | √ | |
7 |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 36 | 2 | √ | | | √ | |
8 | 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b | 36 | 2 | √ | | | √ | |
9 | 城乡规划分析技术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非学位课 | 专业选修课 | 1 | 学科前沿专题 | 36 | 2 | | √ | | √ | | 结合个人研究方向选修,也可在上述专业核心课程中选择 |
2 | 乡村规划理论与实践b | 36 | 2 | | √ | | √ | |
3 | 中国城镇发展研究 | 36 | 2 | | √ | √ | | |
4 | 城市专项规划专题 | 27 | 1.5 | | √ | | √ | |
5 | 景观环境设计理论与方法 | 27 | 1.5 | | √ | | √ | |
6 | 城乡规划与设计III | 36 | 2 | | √ | | | √ |
7 | 人居环境学导论b | 27 | 1.5 | | √ | √ | | |
8 | 城乡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 | 27 | 1.5 | | √ | √ | | |
9 | 城市控制要素导论b | 27 | 1.5 | | √ | | √ | |
10 | 社区发展与规划b | 27 | 1.5 | | √ | | √ | |
11 | 景观生态学 | 27 | 1.5 | | √ | | √ | |
12 | 旅游规划 | 27 | 1.5 | | √ | √ | | |
13 | 社会学专题 | 27 | 1.5 | | √ | | √ | |
14 | 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 | 27 | 1.5 | | √ | | √ | |
3.学分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至少应修满32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少于30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参加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1学分)和专业实践(1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课内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学 位 课 | 公共学位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考试 |
两门课程二选一 | 自然辩证法 | 18 | 1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考试 |
英语 | 180 | 5 | 考试 |
专业基础课 | 不少于3门,不少于6学分 | 考试 |
专业核心课 | 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 考试或 考查 |
非学位课 | 可在专业核心课范围内结合个人研究方向选修,不得少于12学分 | 考试或 考查 |
必修环节 | 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1学分 |
专业实践活动1学分 |
补修课程 | 以本科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一至两门现修专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参加本科课程的学习与考试,由授课教师和导师负责考核。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
五、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文献阅读、专业实践三方面内容。
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动态都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广泛阅读中、外文文献。导师要重视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和文献阅读工作,加强指导与考核。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要参加或主持学术活动不得少于2次,阅读文献不得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得少于5篇。学术活动包括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究生在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或校(院)研究生学术论文报告会上做口头报告等。研究生于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前完成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考核表》,交由学院存档。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研究生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可缺少的培养环节。专业实践应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2.在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3.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4.在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于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前完成专业实践活动,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考核。实践材料须报送学院审核存档。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综合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参见《安徽建筑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2、学位论文主要程序和考核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包括选题阶段、研究阶段、答辩阶段等,学生需在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工作内容包括文献阅读、课题调研、开题报告、实验研究、理论分析、论文撰写等环节。考核要求如下:
(1)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期间,原则上要求于第四学期第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学院将组织考察小组(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论文进展及工作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察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2)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第四学期第二个月内确定论文题目,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题目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中文文献30篇以上,外文文献10篇以上)、研究方案、论文工作进度计划等。开题报告于第三学期中期提交,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进行开题报告答辩。具体要求按《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进行。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3)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论文必须是系统完整的学术研究论文,要体现充足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创造性工作,必须是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要文句简练、通顺、数据可靠、图表清晰,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全部盲审,其他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有关规定撰写。
毕业答辩前硕士研究生应在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指定刊物(见建筑与规划学院新版文件规定)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公开发表一篇以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与本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或软件著作权(排名前2)一项;完成所有培养环节的研究生,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答辩申请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规定按《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城乡规划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自2022级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