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2版)
专业学位点简介
专业代码:085300
专业名称:城市规划
专业英文名称:Urban planning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城市规划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或工程方面的科学技术发展和动向,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创业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实践活动的能力;
4.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谦虚诚挚的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成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培养方式
1.学制及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制加3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学习的,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延长学习时间。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部批准。
2.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三个阶段可以相互交叉进行。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组成的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同时,注重发挥导师团队集体培养的作用。做到政治与业务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既要使研究生系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相应的实践工作能力。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自学辅导和讨论班等形式进行。
三、研究领域
1、城乡规划与设计
研究内容:开展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乡村规划与建设等研究。
2、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研究内容:开展城乡发展历史与理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等领域研究。
3、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研究内容:开展城乡生态规划、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城乡安全与防灾等理论与方法研究。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课程体系(不含公共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三种类型。其中,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为导师指导下学生必修课程。学生可采取多种形式选修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
2.课程安排与要求
(1)研究生课程学习一年半内完成;
(2)公共学位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专业基础学位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二、三学期完成;
(3)研究生必修环节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内完成;
(4)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
(5)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要注重培养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授课学期 | 备注 |
考试 | 考查 | 一 | 二 | 三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 | | |
2 | 英语听说 | 100 | 3 | √ | | √ | √ | | |
专业基础课 | 1 |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理论 | 36 | 2 | √ | | √ | | | |
2 | 城市规划研究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
3 | 城市规划思想史 | 36 | 2 | √ | | √ | | | |
专业核心课 | 1 | 城乡规划与设计I | 36 | 2 | | √ | √ | | | 导师指导下完成不少于4门专业核心课程 |
2 | 城乡规划与设计II | 36 | 2 | | √ | | √ | |
3 |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4 | 空间规划管理与治理政策 | 36 | 2 | √ | | √ | | |
5 | 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 36 | 2 | √ | | | √ | |
6 | 城市规划实务 | 36 | 2 | | √ | | √ | |
7 | 城乡规划分析技术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非学位课 | 专业选修课 | 1 | 学科前沿专题 | 36 | 2 | | √ | | √ | | 结合个人研究方向选修,也可在上述专业核心课程中选择 |
2 | 乡村规划理论与实践b | 36 | 2 | | √ | | √ | |
3 | 中国城镇发展研究 | 36 | 2 | | √ | √ | | |
4 | 人居环境学导论 | 27 | 1.5 | | √ | √ | | |
5 | 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 | 36 | 2 | | √ | | √ | |
6 | 城乡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 | 27 | 1.5 | | √ | √ | | |
7 | 城市专项规划专题 | 27 | 1.5 | | √ | | √ | |
8 | 城市控制要素导论b | 27 | 1.5 | | √ | | √ | |
9 | 社区发展与规划b | 27 | 1.5 | | √ | | √ | |
10 | 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 | 27 | 1.5 | | √ | | √ | |
11 | 城乡规划与设计III | 36 | 2 | | √ | | | √ |
12 |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 36 | 2 | √ | | | √ | |
13 | 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b | 36 | 2 | √ | | | √ | |
14 | 景观环境设计理论与方法 | 27 | 1.5 | | √ | | √ | |
15 | 社会学专题 | 27 | 1.5 | | √ | | √ | |
3.学分要求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分的基本要求是:在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不少于32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少于25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参加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1学分)和专业实践(6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课内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学 位 课 | 公共 学位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与实践研究 | 36 | 2 | 考试 |
英语 | 100 | 3 | 考试 |
专业 基础课 | 不少于3门,不少于6学分。 | 考试 |
专业核心课 | 不少于4门,不少于7学分。 | 考试 |
非学位课 | 在本专业学位点内结合个人研究方向选修,不少于6学分。 | 考试或 考查 |
必修环节 | 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1学分。 |
专业实践6学分。 |
补修课程 | 以本科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一至两门现修专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参加本科课程的学习与考试,由授课教师和导师负责考核。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
五、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文献阅读、专业实践三方面内容。
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动态都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广泛阅读中、外文文献。导师要重视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和文献阅读工作,加强指导与考核。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要参加或主持学术活动不得少于2次,阅读文献不得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得少于5篇。学术活动包括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究生在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或校(院)研究生学术论文报告会上做口头报告等。研究生于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前完成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考核表》,交由学院存档。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研究生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可缺少的培养环节,每个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为0.5~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具有两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
专业实践应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2.在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3.研究生结合本人工作,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4.在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于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前完成专业实践活动,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考核。实践材料须报送学院审核存档。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综合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参见《安徽建筑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安徽建筑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2、学位论文主要程序和考核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包括选题阶段、研究阶段、答辩阶段等,学生需在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工作内容包括文献阅读、课题调研、开题报告、实验研究、理论分析、论文撰写等环节。考核要求如下:
(1)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期间,原则上要求于第四学期第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学院将组织考察小组(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论文进展及工作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察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2)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第四学期第二个月内确定论文题目,完成开题报告。选题应与研究生的职业背景紧密结合,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中文文献30篇以上,外文文献10篇以上)、研究方案、论文工作进度计划等。开题报告于第三学期中期提交,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进行开题报告答辩。具体要求按《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进行。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3)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论文必须是系统完整的学术研究论文,要体现充足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创造性工作,必须是研究生独立完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可根据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点的特点,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管理方案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学位论文要文句简练、通顺、数据可靠、图表清晰,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全部盲审,其他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有关规定撰写。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完成所有培养环节的研究生,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答辩申请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规定按《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城市规划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2022级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