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工学,建筑类,082802)
城乡规划专业隶属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创建于1980年(两年制专科),是安徽省最早创办、国内较早建立的专业,1983年招收城市规划专业(四年制)本科,1996年改为五年制,2011年改城市规划专业为城乡规划专业。本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安徽省特色(品牌)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先后通过3次本科教育评估(优秀1次),2016年城乡规划学在全校率先通过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专业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博士学位6人。城市总体规划、乡村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4个教学团队,其中城市总体规划、乡村规划、详细规划三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土空间治理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具备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经过自身学习和工作锻炼,能够达成下列目标:
目标1: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及人文素养;
目标2:具备扎实的城乡规划与设计、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管理等多方面理论知识与综合实践能力,适应国土空间规划实践要求与空间治理需求;
目标3:掌握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包括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基础知识和基本实践技能;
目标4:具备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目标5:具备创新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能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
1)工程知识:具有扎实的城乡规划学科专业知识,掌握并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城市设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掌握城乡道路与交通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2)问题分析:研究并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掌握城乡发展现状剖析的内容和方法,能够应用预测方法对规划对象的未来需求和影响进行分析推演,发现问题和特征,并提出规划建议。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在分析备选方案时考虑到不同群体所受的影响,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打的影响,并寻求成本和收益的公平分配。能够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解决城乡社会矛盾,实现和谐发展。
4)研究:能将城乡人居环境综合理解为一个整体,同时了解在此整体中各系统的相互依存关系,掌握城乡规划相关产业发展、社会人口、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与综合表达的方法与技能。
5)使用现代工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与工作能力、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包括外语、数字图书馆)查取资料、获取信息的基本能力;掌握专业软件应用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具有计算机综合应用与工程图纸综合表达能力。
6)工程与社会:熟悉社会经济、建筑与土木工程、景观环境工程、规划技术、规划专题等方面的一般知识和理论,及其在城乡规划中应用。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城乡规划相关领域的主要问题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具有科学的价值观,坚持合格规划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社会历史责任感,关注公共利益与弱势群体。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具有本专业所必须的沟通与综合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政策法规解读能力;能够就城乡规划相关领域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图纸、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熟悉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法规、技术标准等,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原理、城市设计、中外城市建设史、城乡道路与交通、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城乡生态与环境保护、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城乡规划信息技术、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基础实践教学环节
风景写生、空间认识实习、建筑认识实习、城市认识实习、乡村认识实习、数据认识实习。
2、专业实践环节
课程设计(建筑设计)、课程设计(规划设计)、课程设计(城市设计)、课程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课程设计(生态设计)、课程设计(规划数据分析)、课程设计(城市解读)、课程设计(创新规划设计)、城乡社会综合调查实习。
3、综合实践环节
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含毕业实习)。
1、学制
学制:5年;学生可在4-7年内修完本专业规定学分。
2、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方案规定的206学分方能毕业。
其中,必修课程160学分,包括:通识教育33学分、大类学科专业基础20.5学分、专业与专业方向43.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54学分,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9学分。
选修课程46学分,包括:含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1学分,专业选修课程35学分。
校级公选课程包括经济管理法律类、文学历史哲学类、艺术体育类和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四个模块。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选修课包括含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5学分,由学校团委进行审核(不计入专业总学分)。
工学学士。
本专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大类学科专业基础、专业与专业方向、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与创新课程平台。各课程平台占总学分比例如下。
表1 各课程平台占总学分比例统计
课程平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 | 必修 | 33 | 15.29%(扣除实验1.5学分) |
选修(校级) | 11 | 5.34% |
大类学科专业基础 | 必修 | 20.5 | 9.95% |
专业与专业方向 | 必修 | 43.5 | 21.12% |
选修 | 35.0 | 16.99% |
实践教学 | 必修 | 54 | 26.94%(包括实验1.5学分) |
素质拓展与创新 | 必修 | 9 | 4.37% (不包括选修5学分) |
选修 | 5 (不计入总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