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风景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工学,建筑类,082803)
一、专业简介
风景园林专业创办于2001年,为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风景园林是规划、设计、保护、建设和管理户外自然和人工境域的专业,核心内容是户外空间营造,根本使命是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专业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风景园林专业基础与理论知识、专业规划设计与工程实践训练等三大方面。立足安徽、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生态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较强的创新能力、应用实践能力及科学价值观,具备扎实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需要,面向整个国土、城市与乡村的人居环境建设,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从事风景园林领域规划与设计、工程技术与建设管理、园林植物应用、风景资源与遗产保护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毕业生可在相关规划设计机构、科研院所、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城乡风景园林绿地、风景园林建筑、风景园林遗产、城市景观,以及国土与区域、生态保护恢复与治理修复、自然保护地、旅游游憩等方面的规划、设计、保护、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等工作;也可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继续深造。
本专业毕业生期待毕业后5年内能达成下列目标:
目标1: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及人文素养;
目标2: 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目标3:具有从事风景园林领域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城市双修等领域的基本知识;
目标4: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进行风景园林设计及表达、风景名胜区及城乡各类绿地规划设计、保护、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目标5:可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继续深造。
三、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具有扎实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风景园林的理论和方法,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掌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程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知识。
4)研究:能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应用实践能力及科学的价值观。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运用风景园林相关工程设计软件。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设计实践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风景园林与环境相关的工程实践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设计与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建筑学
五、核心课程与特色课程
核心课程:风景园林学导论、中外风景园林史、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原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1、2、3、4)、景观生态学、风景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植物应用(风景园林植物基础、风景园林植物应用、园林植物种植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与管理(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特色课程: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植物基础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基础实践教学环节
风景写生、认识实习。
2.专业实践环节
风景园林植物调研实习、景观规划建筑综合调研实习、风景园林建筑设计课程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课程设计、城市详细规划设计课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课程设计等。
3.综合实践环节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等。
七、学制及学分要求
1.学制:
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本专业规定学分。
2.学分要求:
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方案规定的171学分方能毕业。
其中,必修课程137学分,包括:通识教育37学分、大类学科专业基础20学分、专业与专业方向37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2学分,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11学分。
选修课程34学分,包括:含校级公共选修课程8学分,通识教育课程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4学分。
校级公选课程包括经济管理法律类、文学历史哲学类、艺术体育类和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四个模块。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选修课包括含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5学分,由学校团委进行审核(不计入专业总学分)。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位
九、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大类学科专业基础、专业与专业方向、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与创新课程平台。各课程平台占总学分比例如下。
表1 各课程平台占总学分比例统计
课程平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 | 必修 | 35 | 20.5% |
选修(校级) | 10 | 5.8% |
大类学科专业基础 | 必修 | 20 | 11.7% |
专业与专业方向 | 必修 | 37 | 21.6% |
选修 | 24 | 14.0% |
实践教学 | 必修 | 37.5 | 22.0% |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 | 必修 | 7.5 | 4.4% |
选修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