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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 行)
作者: 唐劲松       发布日期: 2021-03-29       浏览次数: 1637

 

为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规范我校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确保培养质量,强化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积极工作;

2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或工程方面的科学技术发展和动向;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的能力;

4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谦虚诚挚的合作精神,具备在实践中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创新性地解决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关键问题;

5、具有成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学习的,由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1年。

三、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培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教学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学位点简介、培养目标、学制及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学位论文工作等。培养方案应突出专业培养目标,并在课程设置、学位论文等环节上落实。各专业学位点可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相应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制定培养方案。研究生必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各培养环节的学习和考核,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部每2年组织一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培养方案一经修订,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由各培养学院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部批准后实施。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双导师负责制,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组成。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三个阶段可以相互交叉进行。

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进行,一般在一年内完成。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要环节。每一位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项目,时间0.51;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沟通技巧、团结协作、统筹管理等能力的培养。研究生要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各专业学位点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要对研究生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必修)和非学位课程(选修)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以课内1820学时计1学分(公共学位课除外)。

硕士研究生学分的基本要求是:在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不少于32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少于25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文献阅读1学分)和专业实践(6学分);课程学习环节包括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7学分。

1、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课内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公共

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考试

两门课程二选一

自然辩证法

18

1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考试

英语

180

5

考试

专业

基础课

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考试

专业课

不少于3门,不少于6学分

考试

非学位课

可以在本专业领域内结合个人研究方向选修,不得少于7学分

考试或

考查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文献阅读1学分

专业实践6学分

补修课程

   缺少本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相应专业本科主干课程12门,参加本科生考试。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2、课程安排与要求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课与外语课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2)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专业课和非学位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期完成。

3)专业实践原则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始。

4)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型课程的有机结合,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六、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阅读、学术活动、专业实践三方面内容。

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动态都有重要意义,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导师要重视硕士研究生的文献阅读工作,加强对文献阅读的指导与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做至少一次文献阅读报告,报告送交导师。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会。

专业实践应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2、进入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3、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4、进入学校建立的实验室、专业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应将“专业实践计划表”及时报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于第二学期结束前2周内报研究生部。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考核。

七、培养计划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人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时间安排等做出具体规定。培养计划一式五份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研究生部、学院、校内外指导教师、研究生各存1份。

培养计划是指导研究生学习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有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申请表》,经校内外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研究生部审批后方可修改。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

学位论文根据专业学位点的特点,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好研究课题,课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鼓励学科交叉。课题工作量和难易度应适当,使研究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预期成果。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半年。论文书写必须符合《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九、附则

1本规定自201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起施行。

2、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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