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安徽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经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复试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4月1日-2日进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见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3年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温馨提示”。
(二)复试方式
2023年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核查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提供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核查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8.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上材料,其中1、2、8学院留存复印件,3-7学院留存原件。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考核方法
(一)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复试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允许携带计算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复试专业课科目按2023年招生简章执行。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综合面试由复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复试表现评分,每位考生的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专家评分的平均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满分100分,由考生所在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提问与自我介绍进行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表现评分,取专家平均分。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按2023年的招生简章执行,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3.学院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4.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计分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占30%,综合面试占5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20%。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学院留存备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十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
(4)体检不合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3.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于录取前签订《安徽建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将在“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剂复试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布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公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监督与申诉
复试工作由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51-63828220;电子邮箱:58061818@qq.com
九、其他
(一)参加复试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
(二)本实施细则由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