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院函〔2024〕1号
关于对继续教育学院施忠等29名学生
学籍做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安徽建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继教院函【2021】15号)等文件规定,施忠等29名同学超过两年未注册缴费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公示后学院研究决定,对施忠等29名学生做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9名退学学生名单.xlsx
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