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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纪委:
2024年已过半,根据《中共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基层纪委工作规程》要求,现就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等通知如下。
各基层纪委每半年需向校纪委报告工作一次,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基层纪委每学期需向所在基层党委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和工作汇报,请各基层纪委及时向党委汇报后,于7月4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纪委办。
校纪委将于7月上旬召开一次基层纪委工作例会,例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