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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地点:南区徽风楼21楼第四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王玉兰
五、会议议程: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传达学习《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工作指引》;
3.研究审议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4.研究审议《中共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监督探头作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