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委员:
根据学校纪委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召开校纪委全委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工作人员。
二、会议地点
实验综合楼21楼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
1.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十届省委报告的决议;
3.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4.学习《中共安徽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办法》;
(二)讨论《关于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分工的意见》。
(三)听取纪委委员意见建议。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