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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基层纪委:

为做好学校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中共安徽建筑大学基层纪委工作规程》相关要求,请总结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组织协调作用发挥情况

协助同级党委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2.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

协助同级党委学习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相关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开展廉洁教育等情况。

3.深化作风建设情况

协助同级党委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兼职取薪及因公因私出国(境)等开展监督情况。

4.日常监督开展情况

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加强对本单位招生考试、职称评审、评奖评优、师德师风、设备采购、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等工作监督情况。

5.履行监督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6.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相关要求

1.报送时间:7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

2.报送要求:报送材料分为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纸质文档请盖基层党委公章送至纪委办公室;电子档通过电子政务发送。 

3.联系人:王渊;联系电话:63828082

 

 

纪委办公室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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