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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关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2113号)要求,现就报送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1.内容要求:对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方案制定、学习研讨、案例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形官主义问题的整改等具体工作情况

2.报送时间:20216月9日前。

3.报送形式: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电子版请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校纪委办陈旭

4.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63828082。

 

 

      纪委办公室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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