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关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21〕13号)要求,现就报送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1.内容要求:对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方案制定、学习研讨、案例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形官主义问题的整改等具体工作情况。
2.报送时间:2021年6月9日前。
3.报送形式: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电子版请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校纪委办陈旭。
4.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63828082。
纪委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