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定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2:10召开纪委全委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工作人员。
二、会议地点
南校区实验综合楼21楼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安排部署年终综合性督查工作;
4.审议校纪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5.审议党员处分的决定。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