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纪委:
根据学校《基层纪委工作规程》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度基层纪委工作总结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1.聚焦基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职责,总结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围绕履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积极谋划。
2.总结材料要客观具体,谈具体做法和工作亮点,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要求
1.报送时间:12月30日(周三)下午下班前。
2.报送要求:报送材料分为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电子档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纸质版请盖基层党委公章。
3.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63828082。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