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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省委教育工委定于5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全省高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会,我校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29日上午10点。
二、会议地点
南校区综合实验楼21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正处级(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场。
纪委办(监察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