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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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深入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2、2023级本科生。

    二、微专业设置及培养管理

(一)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二)微专业主要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我校以跨学院、跨专业为主要形式,一个微专业开设 5-8 门课程,总计 20学分左右,课程体现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的核心课程,课程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实战性和挑战度。微专业修读年限一般为4个学期。

(三)微专业原则上单独编班,建议周末或者晚上授课,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记入个人成绩单,但不计入总绩点,达到微专业毕业要求者,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由学校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登记信息,不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未修满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者,不颁发证书。学生因故终止微专业学习,其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

(五)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学分与微专业课程学分相同且内容相近,可以申请免修相应的微专业课程。免修申请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批。

    三、工作安排

    (一)9月14日-9月30日,各学院结合学生发展需要及本学院学科专业优势,认真研判、科学谋划,确定新增微专业,遴选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经学院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XX微专业招生方案》(附件2),并于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材料Word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工作联系人。已开设的微专业今年如果继续招生只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XX微专业招生方案》(附件2),此外,本年度培养方案有修订的微专业须提交修订后的微专业培养方案Word版(模板详见附件3)

(二)10月8日-10月12日,各微专业招生学院组织开展微专业报名工作。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微专业招生简章,并开展招生宣讲工作。学生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每名学生限报名1个微专业),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附件4)按照微专业开设学院报名要求提交报名申请表,微专业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纸质版和Word版于10月16日下班前提交至工作联系人。

(三)10月17日-10月21日,教务处对各微专业报名结果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好报名组织工作,确保微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将微专业招生宣传材料(含300字左右的微专业介绍、课程设置、招生计划、联系方式、报名渠道及3-4张高清图片)Word版于9月30日前提交至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将协助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开展招生宣传。

(二)2024年微专业授课工作由各开设学院负责安排,原则上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8教学周开始。

工作联系人:杨雨生  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2.安徽建筑大学XX微专业招生方案(模板).docx

      3.《安徽建筑大学XX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docx

      4.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doc

      5.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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