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16号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文件,我校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立项建设158项,其中安徽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10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项,省级专合委立项建设3项。现就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与建设周期
1.立项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附件1)。
2.立项名单。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158项)详见附件2。
3.建设周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除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一流课程等认定类项目以外,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
二、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
1.项目任务书编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附件3)编制进行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对照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度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关键指标》(附件4)《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中各类项目的关键指标和验收标准编制任务书,认定类项目无需上传任务书。
2.项目任务书上传。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项目任务书上传流程图(附件6),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及时上传。2024年5月24日10:00-2024年5月29日16:00期间,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任务书上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逾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将自行关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包保责任制。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与研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抓实抓好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7)文件精神,项目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督促项目主持人科学、严谨编制项目任务书。逾期未上传项目任务书的,学校将取消项目研究经费划拨。实际拨款经费以拨款单填报为准,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3.专合委立项建设的3项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工作,由学校对应省级专合委工作秘书具体负责,并做好通知、管理、答疑等有关事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2.2023年度安徽建筑大学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名单.xls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