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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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5-24 浏览次数:10

校教函〔2024〕16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文件,我校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立项建设158项,其中安徽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10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项,省级专合委立项建设3项。现就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与建设周期

1.立项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附件1)。

2.立项名单。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158项)详见附件2。

3.建设周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除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一流课程等认定类项目以外,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

二、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

1.项目任务书编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附件3)编制进行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对照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度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关键指标》(附件4)《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中各类项目的关键指标和验收标准编制任务书,认定类项目无需上传任务书。

2.项目任务书上传。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项目任务书上传流程图(附件6),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及时上传。2024年5月24日10:00-2024年5月29日16:00期间,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任务书上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逾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将自行关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包保责任制。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与研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抓实抓好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7)文件精神,项目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督促项目主持人科学、严谨编制项目任务书。逾期未上传项目任务书的,学校将取消项目研究经费划拨。实际拨款经费以拨款单填报为准,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3.专合委立项建设的3项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工作,由学校对应省级专合委工作秘书具体负责,并做好通知、管理、答疑等有关事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2.2023年度安徽建筑大学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名单.xlsx

      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4.2023年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关键指标.docx

      5.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pdf

      6.质量工程项目上传任务书流程图.doc

      7.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zip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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