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11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至第11教学周(4月24日-5月9日)开展本科教学期中检查工作。检查分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开展,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重点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一)教学运行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落实、课程停开、双语课程开设、智慧教学工具使用等。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学生上课出勤、作业布置与批改、理论课程教学进度、学风考风等。
3.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
4.专业系(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5.教学单位开展听课情况。
(二)实践教学
根据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实验开出率须达到100%。相关开课学院应就未落实实验课程,具体说明原因及处理办法,填报23-24学年第二学期《未落实实验课程列表》(见附件4-表1)。
(三)毕业生工作
1.各开课学院需加强对毕业班级重修课程教学班的教学组织和过程管理,按照毕业生工作进程及时完成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等工作。
2.各学院要根据2024届毕业生学位提醒结果情况,组织核实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梳理毕业生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3.开展毕业生学籍核查工作(含休学、降级、退学、提前毕业以及23届延长学制等)。
二、学校检查
1.根据教学运行计划,抽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2.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结果纳入教学单位年度发展考核。
三、近期工作安排
(一)教学任务落实
各教学单位需于5月下旬(第13周前后)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二)教学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学校“两库”建设,各学院统筹安排,院系负责人认真组织“两库”建设的质量把控相关工作,落实各专业相关课程负责人并根据专业与课程特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目标按计划完成。
(三)实践教学
学期中,各学院自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可参照《实验教学过程自查记录表》(见附件4-表2),每门实验课程和每位实验任课教师均须查到。
学期结束前,各学院自查实验教学资料,可参照《实验教学资料自查评分表》(见附件5)。
(四)考试工作
1.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5日(星期六)举行。
2.2024年上半年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将于6月下旬至7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已结课的专业课程应尽快组织考核。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深入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本单位期中教学运行及检查情况,客观填报检查总结表,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填写相关工作表格,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单位检查资料汇总报送。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9日(星期四)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材料,通过电子政务分别报教务处相关工作联系人。其中,附件1、2、3通过政务平台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王若澜,附件4报送至实践科冯秀。纸质版同步报送至教务处相关科室。
五、联系方式
教务科,王若澜,63828070
学籍科,李梦悦,63828089
教研科,杨雨生,63828077
实践科,冯 秀,63828079
考务科,吴彦博,63828076
特此通知。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统计信息反馈表(内含5张表)4.22.xls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