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9号
关于公布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
验收学校自评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对2019年后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评审结果及处理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与年度检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共494项(附件)。项目评审结论分别为:“优秀”(A)41项、“良好”(B)284项、“合格”(C)143项、“延期”(D)25项、“撤项”(F)1项。
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请各单位督促延期项目负责人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加快研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pdf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