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免听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校字〔2017〕102号)和《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7〕97号),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免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首次修读课程: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3.0(绩点统计不含校公共选修课),每名学生可以申请1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转专业学生无绩点要求。
2.重修课程:已修课程未通过考核需进行重修的,特别是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导致无法选课的,可申请免听,无绩点要求。非毕业班学生最多可申请2门次,毕业班学生最多可申请3门次。
3.本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4.校公共选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个人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见附件)。学生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0日(星期三)12:00-3月24日(星期日)12:00。
2.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需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申请数据予以审查确认。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5日(星期一)17:00。
3.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对各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并公布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各学院需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查询免听学生名单,并加强对免听学生的课程教学管理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学业导师、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如实填报申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申请材料。
2.学生要如实填报申请。获准免听的学生,应及时查看个人课表,积极主动联系任课教师,接受任课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完成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并参加课程考核。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0551-63828070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