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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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科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5708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科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管理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学科竞赛奖励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1.学科竞赛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校字〔2022〕43号)执行(附件1)。

2.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的体育赛事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20号)执行(附件2)。

二、认定流程

1.各学科竞赛负责人(附件3)统计2023年度所负责的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做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审查、扫描(jpg、png或pdf格式)和整理工作,填写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4)。请各学科赛事负责人加入申报交流群(QQ:754319798),

2.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须在纸质版汇总表注明“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学科竞赛负责人将本单位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以及获奖证书(电子版)等材料打包发送至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电子政务。

4.学科竞赛奖励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各学科竞赛负责人完成后续报销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2.已计入2023年度教学业绩指数的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励。2022年因证书发放滞后等原因,未计入2022年度奖励的获奖项目,纳入本次申报和认定。

3.认真核定获奖材料落款单位。落款单位原则上与主办单位保持一致,如存在“代章”现象,须有组委会授权说明。

4.获奖证书扫描件(jpg、png或pdf格式)以“序号+赛事名称+指导教师”命名,序号与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4)中的序号严格保持一致。

5.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中学生、指导教师的数量、团队排序必须与证书保持一致。以团队形式指导或参赛的师生,应在申报前确定成员之间的奖励额度分配。删减人数、调整排序、错位申报等情况,一经发现该项奖励不予认定,该项赛事2024年度不予资助。

6.学生团队或个人,同年度在同一赛事(含不同赛道)中获得多个奖项,按就高原则只奖励一次。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同年度指导同一赛事(含不同赛道)获得多个奖项的,最多奖励2项,且其他指导教师不予再次申报,一经发现该项奖励不予认定,第2项奖励按照相应标准的50%折算。

7.二类竞赛同步更新为中国高教学会《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见教务处官网创新创业栏目“相关资料”。

8.与其他高校教师合作指导的学科竞赛,我校非第一参赛单位、我校教师非第一指导教师,不予认定。

9.各教学单位、各赛事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现象和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弘,13252242255,刘文昊19360212035

地址:徽风楼1711办公室

2023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QQ群(各赛事负责人入群):754319798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校字〔2022〕43号).doc

      2.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20号).doc

      3.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度学科竞赛负责人一览表.xlsx

      4.2023年度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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