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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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二轮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10

校教函2024〕8

 

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轮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字〔2019〕107号)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函〔2024〕5号)等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二轮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校字〔2019〕10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申请条件,且未办理第一轮转专业转入确认手续的学生,均可申请第二轮转专业。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3月15日(星期-3月21日(星期四)17:00前,学生填写校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因专业特长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转专业学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专业特长学生仅可填报一个志愿)。

第一轮转专业拟转入名单经公示且办理转入确认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轮转专业。放弃第一轮转专业资格及未通过第一轮转专业的学生,如参加第二轮转专业,需重新填写申请表申请。

艺术类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由艺术学院按照学校转专业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并于3月21日(星期四)15:00前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二)学院审查

学院审查学生的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专业特长等证明材料及学业成绩情况,于3月22日(星期五)15:00前将通过审查的转专业申请表、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拟转出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科。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原件)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备查。

(三)学校审核

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材料,审核学生的学业成绩、绩点排名、专业特长情况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选录

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二轮转专业申请学生,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公布的专业接纳人数计划范围内择优选录。

(五)试读与转入

第二轮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进入第二轮转专业试读确认阶段,为期一周。两轮确认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

三、有关要求

1.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以及《安全教育》《美育教育》等采用网上教学与考核的课程,不计入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范畴。

2.学生需如实填写校内转专业申请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规范宣传学校转专业政策,按照转专业文件要求严格审查程序,如实填写拟转出学生汇总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doc

      2.安徽建筑大学拟转出学生汇总表.xlsx

      3.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字〔2019〕107号).doc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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