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学校开展2022年度延期项目、2023年度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管理
(1)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开展结题验收,采取“初审+网评+现场答辩”的方式。通过初审和网评后,再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答辩。
结项要求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第十六条“国创计划结题等次评定条件”执行(附件1)。
(2)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验收,等次评定由学院参照国家级大创评定条件制定实施细则,严控质量关。
后期创新创业学院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抽检不合格,予以撤项,不再发放奖励经费。
(3)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同等级别项目总数的10%。
二、材料报送与答辩安排
(一)材料报送
2023年大创项目结项通过大创管理系统进行。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31日(周五)前,将结题材料在系统提交。学院组织省级、校级项目评审后,于6月13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情况(附件2)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二)国家级项目答辩安排
1.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2点30
答辩地点:徽风楼17楼1706会议室
2.答辩要求
(1)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离校或者上课冲突,应指定一名项目组核心成员参加答辩。
国创项目负责人请加入2023年结项QQ群:641668760。
(2)现场汇报控制在6分钟以内,专家答辩5分钟。
(3)答辩人须提前20分钟签到并拷贝PPT。
三、其他事宜
1.校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国家级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2023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延期申请表须5月31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2.2022年度已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大创项目,2023年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弘13252242255,刘文昊19360212035
地址:徽风楼1711办公室
2023年国创项目结项QQ群:641668760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pdf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