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4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第一周听课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掌握新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教学运行管理,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听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本学期开学第一周(2月26日至3月1日),校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深入课堂开展听课活动。
2.校领导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组安排(见附件1)开展听课,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对本学院课堂教学情况组织听课。
3.听课人员需在第一周内自行选择至少2门课程进行听课,每门课程不少于1个课时。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师生提前查阅课表,按课表所载时间、地点上课。
2.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由本组联系人收齐后于3月4日下班前汇总至教务处教务科。
3.听课人员在听课期间,应对所在校区当时段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问题记录材料随《听课记录表》一并移交本组联系人。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王军、王若澜,南校区徽风楼(原实验综合楼)1714室,0551-63828070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