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对2023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检查。具体包括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创新点,项目组成员协作分工和教师指导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入“创新训练”系统,按照程序提交材料。操作详见附件2。
2.学院检查。学院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检查。未按期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无任何进展的项目不予通过。
3.学校复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中期检查进行复查。
四、进度安排
2024年1月2日前,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024年1月5日前,学院完成中期间检查审核。
2024年1月10日前,学校进行复查,并发布中期检查结果通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南校区徽风楼(原实验综合楼)1711室
联系人:蔡弘
联系电话:13252242255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