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3〕37号
关于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专业转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新生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安徽建筑大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的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建筑大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专业转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含校公共选修课程)均通过首次考核,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50%。
(二)实施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选考科目须为物理,非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科类须为理科。
(三)学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外国语语种原则上应为英语。
(四)一年级第一学期取得《高等数学A1》或《高等数学B》课程学分。
(五)艺术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水平运动队、专科起点升入本科等招生类型学生不得申请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
三、联合培养专业及接纳计划人数
根据学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依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势学科专业,两校协商确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专业,每个专业计划接纳30人,由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开展选拔。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12月15日-22日,学生填写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二)学院审查
12月25日-27日,学院审查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表和学业成绩。
12月28日,各学院将通过审查的学生申请表和拟转出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资格初审
1月3日,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予以公布。
(四)学校选录
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教务处按照其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选录,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示。
(五)办理手续
经学校批准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的学生,于2024年2月28日(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前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前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就读。
五、学籍管理
1.学习年限为4年(含一年级第一学期),一年级第二学期至四年级第一学期(第7学期)在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由两校开展联合培养。四年级第二学期(第8学期)由学生自主选择返回本校或继续留在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完成后续学业。
2.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毕业证书;否则,颁发安徽建筑大学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建筑大学学士学位。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