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学校部分2023年状态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现需各学院提报部分状态数据。具体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填报任务
1.教研科所属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表工科-1工科类专业课程情况等5张表格;
2.创新创业科所属表6-6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表6-6-3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等3张表格。
二、填报要求
1.《统计时间点》解读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2年的9月1日至2023年的8月31日。
(3)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3年的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微调。
2.为方便各学院填报,特提供了本次数据填报指南,请于填报前认真研读本次填报示例和填报指南,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规范填报;
3.创新创业科表6-6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包含多个数据,共分为6张表格;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只需艺术学院填报。
4.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上午12点前将填写完成的表格打包发送至相关科室联系人政务平台,打包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3数据采集报送。
三、责任科室联系人及方式
1.教研科:杨雨生,电话:63828077;
2.创新创业科:蔡弘,电话:63828079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