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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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复学及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880

校教函〔2023〕31

 

关于开展退役复学及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据《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字〔2019〕107号)和《安徽建筑大学关于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的补充规定》(校字〔2017〕115号)文件精神,开展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2023年10月8日前办理复学手续且有转专业意向的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学生可填报1个拟转入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查

学院审查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相关信息,退役学生证明材料学生处审查,休学创业学生成果材料教务处审查。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于10月11(星期三)17:00前将通过审查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学生转专业证明材料和成果材料的复印件,需由审查部门签字并盖章整理后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三)专业考核

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业素质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核

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办公室(教务处)对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含专业考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结果公布

报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在教务处主页予以公布。

(六)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转专业手续,入新专业年级学习。

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需认真学习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件精神,严格对照条件提交书面申请不得跨高考科类申请。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设计(作图)基础。

2.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本轮退役复学及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联系人:张金宏、李梦悦;联系电话:63828089。

 

附件:1.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doc

      2.关于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基础素质考核的安排.doc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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