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3〕31号
关于开展退役复学及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字〔2019〕107号)和《安徽建筑大学关于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的补充规定》(校字〔2017〕115号)文件精神,开展退役复学及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于2023年10月8日前办理复学手续且有转专业意向的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学生可填报1个拟转入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查
学院审查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相关信息,退役学生证明材料由学生处审查,休学创业学生成果材料由教务处审查。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于10月11日(星期三)17:00前将通过审查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学生转专业证明材料和成果材料的复印件,需由审查部门签字并盖章整理后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三)专业考核
申请转入建筑学或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业素质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核
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办公室(教务处)对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含专业考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结果公布
报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在教务处主页予以公布。
(六)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年级学习。
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需认真学习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条件提交书面申请。不得跨高考科类申请。申请转入建筑学或城乡规划专业的,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设计(作图)基础。
2.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本轮退役复学及休学创业学生转专业工作,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联系人:张金宏、李梦悦;联系电话:63828089。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