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字〔2020〕14 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分为三类,即校属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直接承担本科教学管理工作部门内设的科室。
(二)先进个人:分为四类,即教学单位教学办工作人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学业导师、直接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部门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三类先进集体和四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把组织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典型,作为学校一流本科教育振兴、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
(二)加强学习宣传。先进个人所在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对获奖教师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并在评奖评优、晋职晋级、出国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三)规范材料报送。本科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申报相关材料限定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有关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后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工作联系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联系及电话
教务处联系人:杨雨生,0551-63828077
办公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doc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