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2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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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
2021年12月14日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推进新时代美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明德引领风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学校美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美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美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明显加强,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日趋完善,学生的审美观念、审美意识、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稳步提升。到2025年,形成符合新时代精神、“五育并举”融合发展的建大特色美育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学校美育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高校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二)坚持面向全体。健全并不断完善面向人人的高校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整合美育资源,全面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专业艺术教育和普及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高校美育新格局。
四、主要措施
(一)推进美育工作机制建设
成立美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及校长担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校美育工作,将美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全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务处、研究生院、宣传部、校团委等多家单位与各学院形成合力,建立契合“三全育人”理念的美育工作制度, 把美育贯穿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等各环节,与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结合,促进美育生活化、生活美育化。
(二)普及艺术教育
完善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艺术教育融入学生的大学学习,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须修选完成2学分美育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三)构建美育课程体系
构建由公共艺术课程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组成,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理论讲授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的美育课程体系。发挥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在美育课程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通识类综合选修课程模块中设置一批艺术实践创作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艺术鉴赏类选修课程,内容覆盖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美术、绘画、雕塑、书法、设计等主要艺术门类,采取多元化的课程形式,体现地域特色和艺术个性。
(四)全面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把美育元素与课程思政相结合。
探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进一步选用、建设高质量美育一流课程。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积极开展艺术考察、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展演等艺术实践活动,通过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入安徽地方民族民间艺术优势资源,开设徽派建筑文化、黄梅戏等地方特色美育课程。加强校校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学校与文化宣传部门、文艺团体、各类学校等协同育人机制。
(五)加强美育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设立美育专项课题,依托安徽省文旅创新发展研究院、安徽省徽派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地域文化协同育人研究中心、徽学研究中心安徽建筑大学(徽派建筑研究)分中心、中国-葡萄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安徽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鼓励开展与美育教育相结合的专业课程教育教学研究,每年立项支持10项左右与美育教学相关的教学研究项目。
(六)重视艺术社团建设
加强校园艺术文化建设,搭建学生美育实践平台。加强艺术教育俱乐部及大学生艺术团、戏剧社、书画协会、汉服社等美育社团建设和指导。组织学生艺术团开展文艺演出,积极参加美育文化竞赛。以“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等系列美育活动为依托,精心打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校园艺术文化精品,营造浓厚的校园美育文化氛围。
(七)注重美育环境营造
优化校园建设,注重环境育人。加强广播、电视、网络、教室、走廊、景观、标语、宣传栏等学校潜在美育资源的建设,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校园网等新媒体对学校美育活动的宣传推广,营造浓郁的校园美育氛围,打造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充分挖掘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文化节日丰富内涵,形成“过中国节、说中国节”的浓郁气氛,通过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引导作用,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八)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教师和学生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支撑三地一区建设、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支持教师参与基础教育的美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等工作。
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组织高校文艺展演、文化艺术节、艺术讲座等活动,开展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服务。
(九)规范管理美育第二课堂
美育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将美育教育第二课堂学分化、规范化,合理设计美育项目体系,制订考核和评价办法,为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具有规范性和公信力的参考依据。
(十)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把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
优化美育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引进力度,整合师资力量,多方式引进具有艺术特长的美育专任教师,多渠道补充美育师资力量,逐步提高美育专任教师比例。
鼓励专业课教师参与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教师跨学科合作开发开设美育课程,定期组织美育教学交流和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美育工作主体责任
明确党委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美育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决策咨询和评估督导。
建立美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书记、校长及分管责任人定期研究美育工作和相关学科专业发展情况,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分工协作,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科学配置公共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在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对美育工作给予支持,指导并督促各部门将美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实到位。
加大对艺术教育教学设施和场馆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促进优质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三)落实美育工作经费保障
统筹利用学校预算内资金和其他各类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对美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支持美育计划的专项实施。
做好美育经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提高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评价,促进美育工作有序推进。
(四)完善美育工作评价体系
完善学校美育评价体系,制定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学质量标准,把美育工作评价纳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将艺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加强对美育教学的督导,建立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制度。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将美育纳入督导内容,制定评估细则,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促进美育工作不断完善。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