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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356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

20211214


安徽建筑大学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课程教育为主要依托,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情感和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培养学生具备胜任专业工作的劳动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在劳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坚持以生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结合本地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学科优势等可利用资源,开展符合专业特点要求的劳动教育,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

(三)坚持注重实践原则。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改进劳动教育方式,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及校长担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劳动教育体系设计、教学管理、劳动教育组织及学分认定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召开研讨会,分析、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学院是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劳动教育有效开展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应依据学校领导小组设置情况,成立院级劳动教育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领导、统筹、管理和实施整个工作,学院专业系(教研室)、学业导师、学工人员具体负责工作开展。

五、教育体系

(一)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劳动教育内容,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学分2.0,学时32。其中,《劳动教育》理论教学部分,16学时,主要培养大学生劳动意识,树立劳动观念,强化劳动自觉与责任感;《劳动教育》劳动实践部分,16学时,主要由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日常生活性劳动实践、公益服务性劳动实践构成,分类组织实施。

(二)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设置学期劳动周,与学期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同期。各学院结合专业能力素质要求、职业发展需求和教学安排,分层分类,有序组织学生在学期劳动周开展专业性劳动实践。专业性劳动实践累计8学时,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劳动实践台账,学分及成绩认定纳入劳动实践部分。

(三)日常生活性劳动实践。充分发挥“后勤服务育人”作用,加强学生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结合校园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劳动技能培训和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等校内劳动锻炼,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助推校园文明建设。每学期初由后勤服务集团提供日常生活性劳动实践项目清单,各学院选择并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每位本科生均需按照要求参加。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累计8学时,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劳动实践台账,学分及成绩计入劳动实践部分。

(四)公益服务性劳动实践。以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为主体,开设“菜单式”志愿劳动项目,加强学生公益性劳动意识。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开展卫生清洁服务、助残服务、扶贫服务、社区便民服务、文化宣传服务、法律普及服务、支教服务、政策宣讲等劳动实践。学分及成绩认定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六、组织实施

(一)《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安排、过程管理、质量考核等环节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每学期以线上教学或混合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

(二)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和日常生活性劳动实践两模块内容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管理,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并录入成绩。

(三)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的组织、管理和考核由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每学期初,各学院要制定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实施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充分利用学期劳动周组织开展,要明确专业劳动实践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具体要求,加强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过程管理。

(四)日常生活性劳动实践由学院负责,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于每学期初发布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和校内劳动锻炼工作安排,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参与。

(五)公益服务性劳动实践的组织、管理和考核由校团委负责。相关活动学分及成绩认定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学生考核结果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六)劳动精神学习宣传

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在全校开展劳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座谈会、主题班会、党团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劳动教育的论述。结合时代主题和生动案例提升学习效果,教育引导学生把握劳动精神和奋斗精神的实质和内涵,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端正劳动态度,激发劳动兴趣,养成勤于劳动、善于劳动、乐于劳动的良好习惯。相关工作的开展由宣传部牵头,校团委、学生处及各院系配合。

(七)劳动教育氛围营造

以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劳动文化周或劳动日等活动,加强劳动宣传教育。邀请大国工匠、劳动模范开展校园活动,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工匠精神和劳模风范。邀请专业劳动协会的人员到校开展劳动教育专题讲座,示范指导学生开展劳动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意识。相关工作的开展由宣传部牵头,校团委、学生处及各院系配合。

七、考核要求

(一)《劳动教育》课程成绩由理论教学(50%)和实践教学(50%)两部分组成,以百分制计入学校成绩系统。其中,劳动实践成绩由专业生产性劳动实践和日常生活性劳动实践两部分构成,占比分别为50%,成绩汇总由各学院负责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二)《劳动教育》课程成绩考核合格的,方可参加毕业资格审核;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应当予以重修。

(三)取得劳动技能资格等级证书或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的,可申请免修,成绩统一记载为75分。每学期初开课后,学生需持证书原件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到所在学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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